電子郵件信箱
qwer19881021@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進大門左側警衛室內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6/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2樓行政室;郵遞:臺北郵政第90380號信箱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20個日曆天完成交貨(含廠驗)並於25個日曆天完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特定營業項目: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廠商納稅證明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於開標日時仍為有效之證明文件)電氣工程同業公會甲級會員證明。
餘詳如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工程、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四十二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工程人員至少1名具備甲種電匠(含以上),至少3名具備乙種電匠(含以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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