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G06044P027P 已決標公告

醫療大樓及第九病房耐震補強及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國防醫學院 決標日:106/07/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四季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68,202
原始預算
$ 4,468,20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醫學院
機關代碼 3.5.9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計畫:陳先生,採購:尤先生
聯絡電話 (02)27648854
機關代碼 3.5.98
單位名稱 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
聯絡人 計畫:陳先生,採購:尤先生
聯絡電話 (02)27648854
傳真號碼 (02)27645467
電子郵件信箱 jasonyu426@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7/10
原公告日 106/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7/17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8 09: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進大門左側警衛室內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2樓行政室;郵遞:臺北郵政第903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實際履約期限為全計畫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院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依國防部參考主管機關範本修頒之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開業建築師。 二、設立事務所之結構工程執業技師。 三、登記營業範圍已括結構工程科別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四、設立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之土木工程執業技師。 五、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六、廠商納稅證明。 七、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八、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附「曾完成」文件,應付如驗收記錄、付款發票或結案證明之文件等相關佐證)。 九、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十、餘詳如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財物、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四十二條、設計需求說明書第陸條及評選須知第貳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未提供現場領標及電子投標。 2.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期限至民國106年7月6日止;本院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 4.本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6年7月13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5.本案工地現勘人及圖說疑問聯絡人:陳先生02-27648854或02-27642151#671815或671251。 6.本案為加速購案遂行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如開標前預算已奉核定則逕為決標。 7.若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由本院另行公告,並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惟不個別通知,請各廠商於開標前自行注意查詢本案招標有關資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醫學院
機關代碼 3.5.9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計畫:陳先生,採購:尤先生
聯絡電話
(02)27648854
機關代碼
3.5.98
單位名稱
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
聯絡人
計畫:陳先生,採購:尤先生
聯絡電話
(02)27648854
傳真號碼
(02)27645467
電子郵件信箱
jasonyu426@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7/10
原公告日
106/07/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7/17 17:00
開標時間
106/07/18 09: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進大門左側警衛室內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2樓行政室;郵遞:臺北郵政第90380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實際履約期限為全計畫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院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依國防部參考主管機關範本修頒之內容自訂採購契約通用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開業建築師。 二、設立事務所之結構工程執業技師。 三、登記營業範圍已括結構工程科別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四、設立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之土木工程執業技師。 五、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六、廠商納稅證明。 七、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八、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附「曾完成」文件,應付如驗收記錄、付款發票或結案證明之文件等相關佐證)。 九、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十、餘詳如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財物、勞務採購投標須知第四十二條、設計需求說明書第陸條及評選須知第貳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未提供現場領標及電子投標。 2.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廠商對本案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疑義期限至民國106年7月6日止;本院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一日。 4.本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6年7月13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5.本案工地現勘人及圖說疑問聯絡人:陳先生02-27648854或02-27642151#671815或671251。 6.本案為加速購案遂行先行辦理招標作業,並保留決標,俟預算奉核後再行決標、簽約;如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如開標前預算已奉核定則逕為決標。 7.若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由本院另行公告,並視需要延長等標期,惟不個別通知,請各廠商於開標前自行注意查詢本案招標有關資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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