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標的如未能於契約屆滿前完成次年度招標訂約作業,得延長契約三個月,後續擴充三個月,擴充金額75,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2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衛保室)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30個日曆天(含)內完成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院為軍方單位,參考國防部採購室所訂定範本製做本案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同「投標須知」。
(2)登記或設立證明。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總金額為180萬元,如投標標價超過預算價,視為無效報價。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31號、電話:02-27659543、傳真:02-2760719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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