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標方式
本案評選優勝廠商,依據招標文件訂明固定費用,依該費用決標。採限制性招標,邀請優勝廠商依序辦理議價,採固定費用決標者,其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但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準用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並依「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決標,無須議減價格,可洽優勝廠商議定其他內容。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無須訂底價。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325號採購組
電子郵件信箱
jy611800@hotmail.com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防醫學院 /三軍總醫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325號採購組
開標地點
內湖院區(台北市成功路二段三二五號)三軍總醫院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院採購組.郵遞:台北郵政90055信箱(郵寄者請於封面註明:案號、案名及“投標文件”字樣)。
履約期限
詳如「國軍醫院電子病歷系統整合案建議書徵求文件之第三章」。
廠商資格摘要
1.同「投標須知」(1.1登記或設立證明、1.2納稅證明,2、押標金)。2.投標廠商投標時須檢附實績說明,履約記錄、專案經驗(提供近五年區域醫院級(含)以上之
實績證明)。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參標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中投遞。
收受資格文件地點
三軍總醫院招標訂約組 (台北市成功路二段三二五號)
資格審查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現場領標者:請至三軍總醫院綜合大樓三樓招標訂約組領取(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三二五號)。2.郵購領標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50元及200元領標費。索標信封上請註明“索取標單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本案公告至105年10月18日上午8時30分請注意時效)。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 pcc.gov.tw/。
其他
三軍總醫院開標室開標(位於西側迴車道下方,總值日官室旁,因院區遼闊,符合需求廠商,請提早到達,其他未盡事宜詳如投標須知)。國醫中心總機:87923311,採購組分機:88012,開標室分機:17437。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或異議,應於限期內(疑義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本次招標疑義期限自105年10月07日起至105年10月08日止;異議則為自公告日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及不得少於10日,本次招標異議期限自105年10月08日起至105年10月17日止),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送(寄)達臺北市內湖區(11490)成功路2段325號三軍總醫院招標訂約組收或電傳(02)8792-7297 請求釋疑。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三軍總醫院採購組(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325號,電話:02-87927029,傳真:02-8792729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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