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14342P041 已決標公告

生物安全第四等級負壓實驗室設施維護保養

國防醫學院 決標日:114/04/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邦進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18,000
原始預算
$ 2,238,000
底價金額
$ 2,220,000
決標折數
99.9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醫學院
機關代碼 3.5.9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順火
聯絡電話 (02)81777038#19734
機關代碼 3.5.98
單位名稱 預防醫學研究所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埔路172號
聯絡人 陳順火
聯絡電話 (02)81777038#19734
傳真號碼 (02)26725117
電子郵件信箱 chshhu@ndmctsgh.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4/17 14:00
開標時間 114/04/17 14:3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埔路1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定額新台幣1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預防醫學研究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048700101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5/3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購案順利遂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購案順利遂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埔路172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A. 曾完成招標標的之維護、保養、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證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或B. 承諾保證書-保證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等如期取得並如質完成之承諾保證書。 2.A. 維修人員均需具備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範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課程受訓證明。B.維修人員須具備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合格證
附加說明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4年4月14日止。 2.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4年4月21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4/17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防醫學院
機關代碼 3.5.9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順火
聯絡電話
(02)81777038#19734
機關代碼
3.5.98
單位名稱
預防醫學研究所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埔路172號
聯絡人
陳順火
聯絡電話
(02)81777038#19734
傳真號碼
(02)26725117
電子郵件信箱
chshhu@ndmctsgh.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04/17 14:00
開標時間
114/04/17 14:30
開標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埔路1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定額新台幣1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預防醫學研究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048700101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5/3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購案順利遂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購案順利遂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埔路172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A. 曾完成招標標的之維護、保養、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證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或B. 承諾保證書-保證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等如期取得並如質完成之承諾保證書。 2.A. 維修人員均需具備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範之實驗室生物安全課程受訓證明。B.維修人員須具備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合格證
附加說明
1.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4年4月14日止。 2.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4年4月21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4/17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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