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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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6個月,金額為新臺幣360,000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證履約品質,乙方應繳納契約金額5%之履約保證金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如逾113年1月1日決標,則以簽約日之次日為契約起始日)起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現場投標者,投標文件等資料應於開標日前一天17:00前送至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國防醫學院國防醫學院採購組。
2. 郵遞投標者,投標文件等資料應於開標日前一天17:00前寄達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採購組(以採購組實際簽收時間為準)。
(1) 本案採購計畫清單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財物及勞務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
(2) 國醫中心總機:87923311,採購組分機:18344,開標室分機:19332。
(3)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或異議,應於限期內(疑義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本次招標疑義期限112年12 月18 日止;異議則為自公告日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及不得少於10日,本次招標異議期限112年12月25 日止),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送(寄)達臺北市內湖區(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採購組收或電傳(02)8792-3129 請求釋疑。
(4)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5) 本案送達地點及履約處所均為國防醫學院醫學資訊室。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2樓。聯絡人:陳筠程先生。聯絡電話:02-87923311#18279。
(6) 防疫期間,開標時請全程配戴口罩。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