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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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金額為新臺幣1,800,000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
履約期限
履約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
2. 餘詳如清單及投標須知規定。
附加說明
1. 現場投標者,投標文件等資料應於開標日前一天17:00前送至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國防醫學院國防醫學院採購組。
2. 郵遞投標者,投標文件等資料應於開標日前一天17:00前寄達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採購組(以採購組實際簽收時間為準)。
其他
(1) 本案採購計畫品項不同意開放廠商以原產地為大陸地區勞務供應(勞務之原產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實際提供勞務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屬自然人者,依國籍認定之;非屬自然人者,依登記地認定之)。
(2) 國醫中心總機:87923311,採購組分機:18344,開標室分機:19332。
(3)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或異議,應於限期內(疑義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本次招標疑義期限110年 11 月 15 日止;異議則為自公告日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及不得少於10日,本次招標異議期限110年 11 月 22 日止),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送(寄)達臺北市內湖區(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採購組收或電傳(02)8792-3129 請求釋疑。
(4)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交貨地點: 本案履約處所為國防醫學院學生活動中心游泳池。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
聯絡電話:02-87923144。
(5) 防疫期間,開標時請全程配戴口罩。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3樓採購組 電話02-87923112、傳真02-879231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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