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ing_53@mail.ndmctsgh.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7個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餘詳如採購計畫清單備註(18) 第1條及投標須知18頁第四十二條本採購之投標廠商資格規定)。
附加說明
1. 現場領標者,請至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3F採購組(總務處旁),時間:上班日0800至1200時止,1330至1700時止。
2. 郵購領標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52元,寄國防醫學院採購組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學院概不負責。
3.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歡迎多加利用)。
1. 現場投標者,投標文件等資料應於開標當天08:30前投入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大門口旁開標室之投標箱內,或送至國防醫學院採購組。
2. 郵遞投標者,投標文件等資料應於開標當天08:30前寄達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採購組(以採購組實際簽收時間為準)。
(1)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
(2)國醫中心總機:87923311,採購組分機:18345,開標室分機:19332。
(3)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或異議,應於限期內(疑義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本次招標疑義期限109年12月8日17:00止;異議則為自公告日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及不得少於10日,本次招標異議期限109年12月14日17:00止),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送(寄)達臺北市內湖區(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採購組收或電傳(02)8792-3129 請求釋疑。
(4)參與投標廠商請全程配戴口罩。
(5)更正需按廠商報價總金額百分之5繳交。
(6)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醫學院電話02-87923112、傳真02-87923129、地址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採購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