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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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二項情形重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大門口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 現場投標者,投標文件等資料應於開標當天09:00前投入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大門口旁開標室之投標箱內,或送至國防醫學院採購組。
2. 郵遞投標者,投標文件等資料應於開標前一天17:00前寄達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採購組(以採購組實際簽收時間為準)。
履約期限
本案於決標後7日內訂約,履約期限詳如採購契約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1) 同投標須知。
(2) 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3) 廠商投標時須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營造業登記證書及承攬工程手冊(營造業法第15條)。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 現場領標者,請至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61號3F採購組(3351室),時間:上班日0800至1200時止,1330至1700時止。
2. 郵購領標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52元,寄國防醫學院採購組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學院概不負責。
3. 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 (歡迎多加利用)。
其他
1. 開標日特殊狀況處置: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如期辦理時(以台北市政府正式宣布政府機關因故停止上班為準),逕行順延至恢復上班日之同一時間截止投標、開標;若有特殊情形者,另行公告或通知投標廠商。
2.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任何疑義或異議,請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招標機關申請釋疑或聲明異議:受理機關:國防醫學院、電話02-87923112、傳真02-87923129、地址11490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61號國防醫學院採購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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