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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6/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000號
履約期限
乙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75日曆天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丙等以上冷凍空調業(E602011)登記證書,並檢附臺灣區冷凍空調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若無本項資格,得以分包廠商之資格代之。
二、上述第 2 項如投標廠商採分包商之資格代之,應於投標文件內一併檢附分包廠商同意書。
三、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刻意營造不合格標,可能會有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2年4月10日前,依政府採購法
以書面向本校申請釋疑,若有異議者請於112年4月17日前,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本校聲明異議(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電話:(03)373-1840、傳真(03)373-2464、地址:334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000號。
二、案內採購品項內容有疑問,請電洽:葉昭南,聯絡電話:03-3809257分機106,0928-87176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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