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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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8/2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000號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90日曆天內送達交貨地點並完成安裝
廠商資格摘要
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刻意營造不合格標,可能會有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一、
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所需軟體及硬體設備(或相容系統):1.PC X86以上。2.作業系統WIN7以上。3.領標作業軟體。4.瀏覽器IE6.0以上。5.MS OFFICE 軟體。6.列表機。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校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投標前請確認投標文件內容與本案招標文件相符。
二、
其他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10年7月22日前,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本校申請釋疑,若有異議者請於110年8月2日前,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本校聲明異議(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電話:(03)373-1840、傳真(03)373-2464、地址:334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000號。
三、廠商如須現地勘查,可於等標期間之上班時間(上午0800~1100,下午1330~1630時) 以電話預約,並憑招標文件進入現地勘查: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000號;聯絡人: 黃俊維;電話:03-365-2242、0963-425-9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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