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dubuy3@nd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1次,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000號
開標地點
國防大學總務處採購組開標室(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00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6/1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000號(國防大學總務處採購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起至108年11月10日止,或訂購總達預估貨款總價
廠商資格摘要
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者,請至本校總務處採購組領取。
2.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歡迎多加利用),所需軟體及硬體設備(或相容系統):1.PC X86以上。2.作業系統WIN7以上。3.領標作業軟體。4.瀏覽器IE6.0以上。5.MS OFFICE 軟體。6.列表機。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校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投標前請確認投標文件內容與本案招標文件相符。
3.郵購領標者(信封上應敘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請檢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寄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000號,國防大學總務處採購組收,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二、
其他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8年3月14日,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採購組申請釋疑,若有異議者請於108年3月25日前,依政府採購法以書面向本校總務處採購組聲明異議(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受理電話:(03)373-1840、傳真(03)373-2464、地址:334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000號。
三、廠商如須現地勘查,可於等標期間之上班時間(上午0800~1100,下午1330~1630時)以電話預約,並憑招標文件進入現地勘查:地址: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000號,聯絡電話:03-37312884;0980038035,聯絡人:莊勝堯。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