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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chase06@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勝利路3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現金新台幣100元整,電子領標:免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勝利路33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納稅之證明。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例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之類之結算證明書或相關單位出具完成履約之證明文件)。
(3)餘詳如投標須知(如附件7)。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受理時間:0800-1130,1330-1700。
(2)餘依政府採購法及投標須知辦理。
(3)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9年9月17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9年9月24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
(4)現場參標廠商,請於開標前乙日提前電話通知承辦人洪上尉,並於開標前40分鐘(109.9.24日1320時前)至會客室,逾時恕不受理。
(5)現場投標:攜投標文件至屏東市勝利路330號會客室;請於進入本指部會客室投標前先行填寫「現場投標時間紀錄表」,註記投標時間,黏貼於標封外部;另使用打卡機(設置於標箱上方)於外標封打印時間,以利確認投標時間;完成後投至本指部標箱(勿投至聯隊標箱)【如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洪慶安上尉 (聯絡電話08-7655840)】。
(6)通信投標: 逕寄屏東郵政20之3號信箱(郵局簽收時間若逾截止收件期限,不得參標,投遞至90260號信箱將原標封寄回)。
(7)經濟部98.4.2日經商字第9802406680號:「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若廠商仍僅用舊「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唯一證件參標,將列為不合格標。
(8)本案採複數決標,第一、二及三組總價報價、總價決標;第四組分項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第一組:項次1、第二組:項次2、第三組:項次3、第四組:項次4至5,報價方式有誤者或分項報價金額與總價金額繕總不一者,視同不合格標。
(9)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超過體溫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力。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第一後勤指揮部:電話08-7655840,地址:屏東郵政90260附3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單位
台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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