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iameliko@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勝利路3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現金新台幣100元整,電子領標:免費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萬8,38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屏東市勝利路330號;通信:屏東郵政20-3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賣方應於接獲通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餘資格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領標受理時間:0800-1130,1330-1700。
(2)餘依政府採購法及投標須知辦理。
(3)本案廠商可採電子投領標方式辦理,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7年10月15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7年10月22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第一後勤指揮部:電話08-7655840,地址:屏東郵政90260附3號信箱。
(5)廠商如對本指部處理異議之結果不服或本部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不為處理,廠商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6)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7)屏東調查站:電話:08-7368888 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8)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2樓。
(9)現場參標廠商,請於開標前40分鐘(107.10.18日0920時前)至會客室,逾時恕不受理。
(10)現場投標:攜投標文件至屏東市勝利路330號會客室;請於進入本指部會客室投標前先行填寫「現場投標時間紀錄表」,註記投標時間,黏貼於標封外部;另使用打卡機(設置於標箱上方)於外標封打印時間,以利確認投標時間;完成後投至本指部標箱(勿投至聯隊標箱)【如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林雅蘭上尉 (聯絡電話08-7655840)】。
(11)通信投標: 逕寄屏東郵政20之3號信箱(郵局簽收時間若逾截止收件期限,不得參標,投遞至90260號信箱將原標封寄回)。
(12)經濟部98.4.2日經商字第9802406680號:「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若廠商仍僅用舊「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唯一證件參標,將列為不合格標。
(13)廠商聲明書請依投標須知附件填寫。
(14)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報價方式有誤者視同不合格標。
(15)本案採開口式契約作業模式,採單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網」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決標後依各項單價計列契約;另本案以實際訂購數量計價付款,並以全案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領標受理時間:0800-1130,1330-1700。
(2)餘依政府採購法及投標須知辦理。
(3)本案廠商可採電子投領標方式辦理,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4)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7年10月15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7年10月22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第一後勤指揮部:電話08-7655840,地址:屏東郵政90260附3號信箱。
(5)廠商如對本指部處理異議之結果不服或本部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不為處理,廠商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6)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7)屏東調查站:電話:08-7368888 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8)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2樓。
(9)現場參標廠商,請於開標前40分鐘(107.10.18日0920時前)至會客室,逾時恕不受理。
(10)現場投標:攜投標文件至屏東市勝利路330號會客室;請於進入本指部會客室投標前先行填寫「現場投標時間紀錄表」,註記投標時間,黏貼於標封外部;另使用打卡機(設置於標箱上方)於外標封打印時間,以利確認投標時間;完成後投至本指部標箱(勿投至聯隊標箱)【如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林雅蘭上尉 (聯絡電話08-7655840)】。
(11)通信投標: 逕寄屏東郵政20之3號信箱(郵局簽收時間若逾截止收件期限,不得參標,投遞至90260號信箱將原標封寄回)。
(12)經濟部98.4.2日經商字第9802406680號:「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若廠商仍僅用舊「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唯一證件參標,將列為不合格標。
(13)廠商聲明書請依投標須知附件填寫。
(14)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報價方式有誤者視同不合格標。
(15)本案採開口式契約作業模式,採單價報價,總價決標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網」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決標後依各項單價計列契約;另本案以實際訂購數量計價付款,並以全案預估總價為採購上限。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第一後勤指揮部:電話08-7655840,地址:屏東郵政90260附3號信箱。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