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12018P 已決標公告

機場自動氣象觀測系統設備故障修復等2項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決標日:112/08/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誠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36,500
原始預算
$ 4,500,000
底價金額
$ 4,500,000
決標折數
87.4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先生
聯絡電話 (02)87126732#275643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氣象聯隊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13巷29號
聯絡人 曾先生
聯絡電話 (02)87126732#275643
傳真號碼 (02)87126732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10@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16 16:00
開標時間 112/08/17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13巷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汀州郵局第8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廠商。 2.登記及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投標廠商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視為不合格標)。 3.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放入同一標封。 4.郵寄投標請於112年8月16日1600前寄至臺北汀洲郵局第81號信箱,收件以前述郵戳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5.本聯隊為軍事機關,至現場參加開標者請於開標前30分到達會客室,由本聯隊人員統一查驗身分並帶入現場,請備妥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等二種以上證件,於開標查驗使用。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權利。 6.如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臺北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行通知。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採購清單內容規定,如有誤刊,以本聯隊招標文件內容為準。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12年8月14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聯隊請求釋疑。 8.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2年8月21日1700時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9.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氣象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須書明「空軍氣象聯隊」並受理之。 10.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超過體溫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16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先生
聯絡電話
(02)87126732#275643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氣象聯隊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13巷29號
聯絡人
曾先生
聯絡電話
(02)87126732#275643
傳真號碼
(02)87126732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10@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5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16 16:00
開標時間
112/08/17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13巷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汀州郵局第8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1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案採總價報價、總價決標,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廠商。 2.登記及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投標廠商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視為不合格標)。 3.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放入同一標封。 4.郵寄投標請於112年8月16日1600前寄至臺北汀洲郵局第81號信箱,收件以前述郵戳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5.本聯隊為軍事機關,至現場參加開標者請於開標前30分到達會客室,由本聯隊人員統一查驗身分並帶入現場,請備妥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等二種以上證件,於開標查驗使用。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權利。 6.如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臺北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行通知。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採購清單內容規定,如有誤刊,以本聯隊招標文件內容為準。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12年8月14日1700時前,以書面向本聯隊請求釋疑。 8.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2年8月21日1700時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9.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氣象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須書明「空軍氣象聯隊」並受理之。 10.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超過體溫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1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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