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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1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12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餘詳如「投標須知」第42點。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1.本案為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未達查核金額之財物採購案第1公開招標作業,須達3家以上投標家數方可開標。
2.本案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機關於招標公告中公開之預算,為該採購得用以支付得標廠商契約價金預算金額,機關應於招標前確認且決標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如「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決標原則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廠商。
4.登記及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投標廠商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視為不合格標)。
5.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放入同一標封。
6.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氣象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氣象聯隊」並受理之。
7.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如現場領標請至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121號(空軍氣象聯隊),請事先電洽後勤科採購官02-87126732。
8.投標方式(於截止日前):
現場投標請於110年10月4日1700前將投標文件攜至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121號(空軍氣象聯隊),並電洽採購官02-87126732親自收件;另郵寄投標請寄至臺北延壽郵局第200號信箱。
9.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10年9月30日,截標日為110年10月4日止,等標期5日,疑義期限為110年10月1日1700時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10年10月12日1700時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 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聯隊(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10.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10年10月4日1330分攜帶授權書及身份證明文件(2種)抵達松山基地指揮部營區會客室以利放行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權利。
11.因應疫情管制,請與會人員全程配戴口罩及防護面罩,並僅限1員參加開標,其餘相關規定配合本機關實施,不符上敘規定,不得進開標場所。
12.領、投、開標問題,請洽陳先生:(02)87126732;場勘、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楊先生:(02)871268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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