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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本案契約有效期限自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2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特定營業項目: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執照、主管機關核發之乙級(含)以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承作文件,例如:會驗結果報告單、結算驗收證明書、付款發票,倘僅檢附契約者將判定不合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本案契約有效期限自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20日止。
二、現場投標:應於規定截止時間前至本部會客室通知本部後勤科採購室人員收件(蔡先生,連絡電話:02-27495121#275346)。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14年12月29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115年1月5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10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受理機關:空軍通信航管資訊聯隊,電話:02-27495121,地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四、因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通信航管資訊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明「空軍通信航管資訊聯隊」並受理之。
五、本招標公告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處,以招標文件為主,並依計畫清單之效力排序。
六、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通信航管資訊聯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