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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chase03@mail.mil.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花蓮郵政9028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整(為免久候,請先提前30分鐘電話與採購室聯絡03-826615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花蓮郵政9028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領有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者。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餘詳「投標須知」第四十二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本案效期自簽約日至110年12月17日止。
2.領標處所:(一)通信領標:無須繳交任何證件查驗,任何名義均可領標,標單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限用郵政匯票書明「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經領),並附回郵信封(需達A4 SIZE以上)並貼足郵資新台幣120元整,密封後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寄花蓮郵政90282號信箱採購室收(信封內請用另紙註明欲購買標單之案號及標的名稱) 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二)現場領標:標單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至本部會客室由值勤人員通知採購室人員購領,販售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00時,如遇星期例假日、紀念日及其他法定休息日,全日不受理。(三)電子領標:請向領投標網路中心繳費及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3.通信投標︰請於規定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郵寄至花蓮郵政4-14號信箱,以郵戳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4.現場投標:截標前均可由專人親持送達本部會客室(會客室地址:花蓮縣新城鄉佳林村佳林105號) ;請於進入本部會客室後,先使用打印機於外標封打印時間(廠商現場投標時,請領取印時鐘專用紙(打印時間)後,再黏於標封上面,勿直接將標封放入印時鐘,避免機器損壞),以利確認投標時間,協請會客室值勤人員簽收後,再將標封投入現場之投標箱【如有投、開標相關問題,可逕洽採購室(聯絡電話03-8266150)】。
5.至現場參加開標者請於開標前30分到達本部會客室由本部人員統一辦理會客進場開標,逾時不候。
6.進入現場開標人員,請備妥國民身分證及駕照等二種以上證件,於辦理會客及開標查驗使用。如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花蓮縣政府宣佈停止上班,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行通知。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採購清單內容規定,如有誤刊,以本部招標文件內容為準。
7.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須書明「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並受理之。
8.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超過體溫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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