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V08045P 已決標公告

場面燈光迴路檢測及助夜航設施維護案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決標日:108/07/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晟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3,300
原始預算
$ 432,500
底價金額
$ 400,000
決標折數
90.8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官
聯絡電話 (038)266150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花蓮郵政90282號
聯絡人 採購官
聯絡電話 (038)266150
傳真號碼 (038)266384
電子郵件信箱 justin76052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32,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花蓮縣新城鄉佳林村105號(洽採購室人員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4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5 09:00
開標地點 本部忠孝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至花蓮郵政4之14號信箱或至花蓮縣新城鄉佳林村105號會客室投遞至投標箱內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108年10月20日前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設立或登記證明。 (2)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 (3)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E606010用電 設備檢驗維護業』、維護範圍,須於用電設備維護執照標示涵蓋花蓮縣、具有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證明。 (4)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投標廠商   未達3家者,可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第一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   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如續行第2次公告則無原住民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領標受理時間:0830-1130,1330-1630。 (2)餘依政府採購法及投標須知辦理。 (3)本案廠商可採電子投領標方式辦理,網址:http://web.pcc.gov.tw/ (4)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8年7月22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並不少於10日內提出(108年7月31日前);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電話03-8226251,地址:花蓮郵政90282號信箱。 (5)廠商如對本指部處理異議之結果不服或本部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不為處理,廠商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6)現場參標廠商,請於開標前30分鐘至會客室,俾利本部辦理會客作業。 (7)現場投標:攜投標文件至花蓮縣新城鄉佳林村105號會客室;請於進入本部會客室投標前先行填寫「現場投標時間紀錄表」,註記投標時間;另使用打卡機於外標封打印時間,以利確認投標時間;完成後將標單封及現場投標時間記錄表一併交本部會客室或(總值星官室)值班人員【如有投、開標相關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楊弼閎上尉(聯絡電話03-8266150)】;另【案內專業規格或實地現勘問題,可逕洽本案;聯絡人:林信瀚中士(代理人黃建聰少尉),電話:(03)8563479轉877465。 (8)通信投標: 逕寄花蓮郵政4-14號信箱(郵局簽收時間若逾截止收件期限,不得參標)。 (9)本案預算尚未奉核,如得標商先行辦理保留決標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官
聯絡電話
(038)266150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花蓮郵政90282號
聯絡人
採購官
聯絡電話
(038)266150
傳真號碼
(038)266384
電子郵件信箱
justin76052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32,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花蓮縣新城鄉佳林村105號(洽採購室人員領取)。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4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5 09:00
開標地點
本部忠孝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金額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至花蓮郵政4之14號信箱或至花蓮縣新城鄉佳林村105號會客室投遞至投標箱內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108年10月20日前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設立或登記證明。 (2)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 (3)基本資格(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及應檢附之證明文件:『E606010用電 設備檢驗維護業』、維護範圍,須於用電設備維護執照標示涵蓋花蓮縣、具有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證明。 (4)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規定,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投標廠商   未達3家者,可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第一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   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如續行第2次公告則無原住民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現場領標受理時間:0830-1130,1330-1630。 (2)餘依政府採購法及投標須知辦理。 (3)本案廠商可採電子投領標方式辦理,網址:http://web.pcc.gov.tw/ (4)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8年7月22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並不少於10日內提出(108年7月31日前);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電話03-8226251,地址:花蓮郵政90282號信箱。 (5)廠商如對本指部處理異議之結果不服或本部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不為處理,廠商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6)現場參標廠商,請於開標前30分鐘至會客室,俾利本部辦理會客作業。 (7)現場投標:攜投標文件至花蓮縣新城鄉佳林村105號會客室;請於進入本部會客室投標前先行填寫「現場投標時間紀錄表」,註記投標時間;另使用打卡機於外標封打印時間,以利確認投標時間;完成後將標單封及現場投標時間記錄表一併交本部會客室或(總值星官室)值班人員【如有投、開標相關問題,可逕洽本案承辦人楊弼閎上尉(聯絡電話03-8266150)】;另【案內專業規格或實地現勘問題,可逕洽本案;聯絡人:林信瀚中士(代理人黃建聰少尉),電話:(03)8563479轉877465。 (8)通信投標: 逕寄花蓮郵政4-14號信箱(郵局簽收時間若逾截止收件期限,不得參標)。 (9)本案預算尚未奉核,如得標商先行辦理保留決標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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