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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之期間為1年(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6萬7,12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案名:115年專案車輛租賃案
案號:EU15027P020
機關名稱:空軍飛行訓練指揮部
聯絡人: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西首一號 截止投標時間:115年4月20日1700時
開標日期及時間:115年4月21日1500時
開標地點:空軍官校開標室
注意事項:
一、本案開標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 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投標廠商報價單(或折扣率)。
5.「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 如附錄二十二)
6.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7.投標須知附錄十九切結書
二、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飛行訓練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飛行訓練指揮部」並受理之。
三、現場投標廠商,請於投入標箱前,將標函打印時間後再投入,以避免後疑,另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開標前一日電洽聯絡人辦理會客,並於當日提前30分鐘到抵達空軍官校會客室,並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請洽趙先生 (07)6254141#976650;手機:096566625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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