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07@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志航路三段三號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志航路三段三號(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空軍第七戰術戰鬥機聯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950臺東縣臺東市志航路三段三號(空軍第7聯隊會客室)。2.通信投標:台東郵政376號信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行號營業項目需具備液化石油氣分裝批發及零售或具備以下其中一項資格者
a.D201040液化石油氣分裝業。
b.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c.F212050石油製品零售業。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契約有效期限自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另本契約預估貨款總價若於有效期內用罄,亦為契約終止日,如訂購日於契約有效期限內,雖交貨期已逾契約有效期限,乙方仍須依約完成交貨。
(2)乙方於決標後,於甲方通知後次日起7日內完成瓦斯流量計(表)含配管、瓦斯調整器及瓦斯遮斷閥裝設(實際需求依甲方而定)。
(3)乙方不得擅自變更規格、品項、數量,並須由乙方管控甲方空勤、聯合餐廳及其他甲方指定場所所需瓦斯儲量,不得使甲方發生因無瓦斯而無法順利執行炊爨作業情事;另有急需時,乙方須於接獲甲方代理人電話或傳真通知後2小時內將合格貨品送抵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4)乙方於完成交貨後,由甲方代理人會同乙方依契約完成採購標的清點(倘乙方屆時未派員,本聯隊仍按原訂程序辦理自行清點,並將點驗結果以函文、傳真或電郵件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應對驗收結果視同承認,且不得提出異議),甲方依計畫清單內(18)備註10.實施點驗,除進行大數清點相符外,就品項外觀及標示實施目視檢查(如外觀不得有變形、破損、字體不清等情事),若點驗確認,乙方須於完成交貨日起 14 日曆天內以函文方式向甲方申請驗收;若點驗不合格,則視同乙方該次交貨未完成,甲方不允接收,乙方須於 7 日曆天內將物品自行運回,逾期後甲方不負保管責任。
二、投標時請於標封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投標廠商報價單。
5.押標金及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6.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
7.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三、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本聯隊會客室時,先行拿取投標箱右側透明資料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請現場總值星官或會客室值班人員用印投標時間【如有相關疑問,可洽會客室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行投入投標箱。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陳先生;聯絡電話:089-223911#871630)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第七戰術戰鬥機聯隊(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志航路三段三號(徵購室);電話:089-223911#871630;傳真:089-222845,陳先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