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06@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勝利路330號(空軍第六混合聯隊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1/1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屏東郵政102號信箱或親送屏東市勝利路330號會客室投標箱內(請勿郵遞至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郵政90325號)
履約期限
應自決標之次日起70個日曆天(含)內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現場投標廠商,請於投入標箱前,將標函打印時間後再投入,以避免後疑。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其他】:
1.會客登記時間:請於開標前乙日1600時前聯繫徵購室08-7663408辦理人員會客申請,並於開標前30-20分鐘至機關會客室辦理會客。
2.請於辦理登記前備妥3種以上主管機關核發附相片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等)以備開標及辦理會客查驗用。
3.本單位電子押標金退還程序須至少15個工作天,請廠商多加利用紙本票據方式繳納;另請以廠商名稱之帳戶繳納電子押標金,以利退還作業順遂。
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13年8月6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至民國113年8月12日止提出書面通知;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第六混合聯隊(地址:900屏東郵政90325附5號信箱、電話:08-7663408、傳真:08-7326944)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第六混合聯隊(地址:900屏東郵政90325附5號信箱、電話:08-7663408、傳真:08-732694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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