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郵政90325-5號信箱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06@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勝利路330號(空軍第六混合聯隊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屏東郵政102號信箱或親送屏東市勝利路330號會客室投標箱內(請勿郵遞至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郵政9032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單位採用本軍部頒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營利事業登記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訂代碼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檢附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發票、驗收合格紀錄,僅檢附契約為不合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免費,請多加利用)。
【其他】:
1.會客登記時間:請於開標前乙日1600時前聯繫徵購室08-7663408辦理人員會客申請,並於開標前30-20分鐘至機關會客室辦理會客。
2.請於辦理登記前備妥3種以上主管機關核發附相片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等)以備開標及辦理會客查驗用。
3.本案簽奉機關首長核准,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採公開徵求廠商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招標方式辦理。另依同法第三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三款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4.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超過體溫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5.押標金若經換算有小數點,則無條件進位至整數。
6.本單位電子押標金退還程序須至少7個工作天,請廠商多加利用紙本票據方式繳納;另請以廠商名稱之帳戶繳納電子押標金,以利退還作業順遂。
7.本次修訂為採購項目規格修正
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11年8月1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至民國111年8月8日止提出書面通知;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受理機關:空軍第六混合聯隊徵購室(地址:900屏東郵政90325附5號信箱、電話:08-7663408、傳真:08-7326944)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第六混合聯隊(地址:900屏東郵政90325附5號信箱、電話:08-7663408、傳真:08-732694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