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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開標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單或相關單位出具完成履約之證明文件等)
附加說明
一、交貨期限:
(1)全案契約有效期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30 日止,另本契約預估貨款總價若於有效期內用罄,亦為契約終止日;本契約終止、解除或履約期滿前,已簽發之訂單仍然有效,乙方仍須依約完成交貨;另依本契約之履約保證及其他各條規定等,在未通知結案前,仍屬有效。
(2)項次 1,乙方應於接獲訂購單(如清單附件 2)之次日起 7 日曆天內,以書面或傳真方式回傳訂購單位,並於回傳訂購單(或回傳屆期日)之次日起 20 日曆天內(含)乙次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並檢附線路絕緣值檢測維護紀錄表(需機電顧問公司或機電技師簽證)函送甲方代理人備查。
(3)項次 2,乙方應於接獲訂購單(如清單附件 2)之次日起 7 日曆天內,以書面或傳真方式回傳訂購單位,並於回傳訂購單(或回傳屆期日)之次日起 20 日曆天內(含)乙次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4)項次 3 至 27,乙方應於接獲訂購單(如清單附件 2)之次日起 7 日曆天內,以書面或傳真方式回傳訂購單位,並於回傳訂購單(或回傳屆期日)之次日起 180 日曆天內(含)乙次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並提供相關資料給於甲方代理人辦理驗收作業,於目視驗收合格後之次日起 60 日曆天(含)以內完成更換。
(5)項次 28 至 63,乙方應於接獲訂購單(如清單附件 2)之次日起 7 日曆天內,以書面或傳真方式回傳訂購EP14019P114 年度空軍第四戰術戰鬥機聯隊國內財物勞務採購計畫清單中華民國 113 年 09 月 02 日空四聯後字第 1130192519 號113 年 11 月 19 日 空保修購字第 1130280759 號 Page 21 of 24單位,並於回傳訂購單(或回傳屆期日)之次日起 30 日曆天內(含)乙次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6)乙方於簽約日後 30 日曆天內,需提供人員維護名單及本案投保保險證明(詳如契約通用條款第十條),交由甲方代理人審查後方能進入施工地點執行維護工作,另乙方維護期間,應督促所屬員工防範工安意外,如有地、工安等情事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投標時請於標封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投標廠商報價單(分項報價、總價決標)。
5.分項報價(至無價款清單填寫分項報價)
6.押標金及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7.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三、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1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以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打卡鐘使用上窒礙,可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三、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林小姐;聯絡電話:02-25321610#675446)。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傳真02-25328519,林小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