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2@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2年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為計劃清單項次第1項,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民國115年至116年,金額為新臺幣924,000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市北區中正路699號會客室投標箱(會客時間0830-1130、1330-1630);300新竹郵政8-50號信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餘同投標須知第四十二條。
附加說明
1.現場領標,新竹市北區中正路699號(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會客時間:上班日0830-1130、1330-1630)。
2.郵購領標,附大型回郵信封 (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65元及標單費用(郵政匯票抬頭為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寄,空軍第二聯隊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
3.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及「空軍第四九九戰術戰鬥機聯隊」者,均改為「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並受理之。
4.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5.本案禁用大陸地區產品,並禁止僱用大陸地區人士及非法外勞。
6.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超過體溫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7.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報價單有效期應至本案宣布決標日止);投標廠商押標金繳納方式若涉有效期限時(如以銀行、保險公司連帶保證書或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代替押標金繳交者),其有效期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開標時間長60日曆天,本聯隊並得視需要請廠商延長押標金有效期。另本案預算獲得後即逕行簽核決標,得不另召開決標會議及製作決標紀錄;若預算遭刪除即逕行簽核廢標,得不另召開廢標會議及製作廢標紀錄,並以機關首長或授權人核定日期為決(廢)標日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地址:300新竹市北區中正路699號;新竹郵政90302號信箱、電話:03-5334111#373411、傳真:03-535864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