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af443w@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整(未免久候,請先提前30分鐘電話與採購室聯絡06-2684815轉97441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14
廠商資格摘要
1.提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提供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最近一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稅額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資料聯。
3.餘同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領標處所:(一)通信領標:無須繳交任何證件查驗,任何名義均可領標,標單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限用郵政匯票書明「空軍第四四三戰術戰鬥機聯隊」經領),並附回郵信封(需達A4 SIZE以上)並貼足郵資新台幣120元整,密封後以限時掛號(或國內快捷)郵寄台南郵政24-25號信箱採購室收(信封內請用另紙註明欲購買標單之案號及標的名稱) 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領、投標時效,本單位概不負責。(二)現場領標:標單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至本部會客室由值勤人員通知採購室人員購領,販售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600時,如遇星期例假日、紀念日及其他法定休息日,全日不受理,(三)電子領標:請向領投標網路中心繳費及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geps.gov.tw。
2.通信投標截止時間︰105年9月12日1700時前將投標文件郵寄至台南郵政24-25號信箱,本聯隊收件以台南郵政第24支局郵戳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3.現場投標截止時間:105年9月12日1700時止,截標前均可由專人親持送達本部會客室(會客室地址:台南市南區機場路905號),並電話通知本部採購室人員至會客室以三聯單方式簽收;至現場參加開標者請於開標前30分到達本部會客室由採購室人員統一辦理會客進場開標,逾期到不予受理。
4.進入現場開標人員,請備妥國民身分證及駕照等二種證件,於辦理會客及開標查驗使用。如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台南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不另行通知。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採購清單內容規定,如有誤刊,以本部招標文件內容為準。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105年9月5日1700時(含)前,以書面向本聯隊請求釋疑。
6.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請於105年9月12日1700時(含)前,以書面向本聯隊請求釋疑。
7.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第四四三戰術戰鬥機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即押標金抬頭均須書明「空軍第四四三戰術戰鬥機聯隊」並受理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第四四三戰術戰鬥機聯隊(地址:702台南市南區機場路905號、電話:06-2684815轉974410、傳真:06-2609027,採購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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