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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chase04@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2年,金額為新臺幣1,570,232元,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華興路二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丙級(含)以上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期限有效期須超過6個月,如於契約期間到期,須於到期日前更換,並提供單位查核)。
2.病媒防治業許可證及專業技術人員證。
附加說明
一、現場投標廠商,請於投入標箱前,將標函打印時間後再投入,以避免後疑。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寄「高雄旗山郵政90272號信箱採購室收」,郵寄領取請附貼妥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整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另請於索標文件內書明購案案號並附新台幣壹佰元整標單工本費;凡未依規定領標者,本單位概不受理,並以回郵寄還索標文件。
2.親至高雄市旗山區華興路2號「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索取(請於購買標單前30分鐘電話通知採購室07-6693155,以利標單製作),領標時間:上午0830至1130時,下午1330至1700時(非上班時間恕不受理)。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現金新臺幣壹佰元整(電子領標免費,請多加利用)。
1.會客登記時間:開標前20-10分鐘。
2.請於辦理登記前備妥主管機關核發附相片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等)以備開標及辦理會客查驗用。(進入標場開標請另外攜帶授權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3.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並受理之。
4.履約期限:
(1)自115年1月1日起(若無法於115年1月1日前簽約,則自實際簽約日起算),至116年12月25日止。
(2)乙方需於簽約次日起15日(含)內投保綜合保險並交甲方備查及出具危害因素告知單。
(3)乙方執行項次1、2、3、5、6、7時,需於接獲甲方代理人書面通知次日起3日曆天內開工,並於10日曆天內完工。
(4)餘詳如附加條款第貳條。
5.履約地點:臺南市南區、臺南市東區、臺南市中西區。
6.投標前請檢附電子領標憑證(未檢附者判為不合格標)。
7.本案採單價報價、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4 條之 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除
報價單外,請檢附計畫清單、或於報價單詳列各分項價格。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地址:842高雄市旗山區華興路2號、電話:07-6693155、傳真:07-669344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