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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現場投標廠商,請於投入標箱前,將標函打印時間後再投入,以避免後疑。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寄「高雄旗山郵政90272號信箱採購室收」,郵寄領取請附貼妥新台幣壹佰伍拾元整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另請於索標文件內書明購案案號並附新台幣壹佰元整標單工本費;凡未依規定領標者,本單位概不受理,並以回郵寄還索標文件。
2.親至高雄市旗山區華興路2號「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索取(請於購買標單前30分鐘電話通知採購室07-6993155,以利標單製作),領標時間:上午0830至1130時,下午1330至1700時(非上班時間恕不受理)。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現金新台幣壹佰元整(電子領標免費,請多加利用)。
二、【其他】:
1.會客登記時間:開標前30-10分鐘(逾時不候)。
2.請於辦理登記前備妥主管機關核發附相片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等)以備開標及辦理會客查驗用。(進入標場開標請另外攜帶授權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3.受理機關: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電話:07-6993155;傳真:07-6693440;地址: 高雄市旗山區華興路2號。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並受理之。
5.履約地點:高雄市旗山區
6.履約期限:
(1)乙方須於簽約日之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供所屬工作人員名冊(含身分證影本)、保險單正本(依契約通用條款第十條辦理雇主責任險、第三人責任)、保險收據影本,並填妥危害因素告知單(如附件2)交甲方執行安全查核,乙方之工作人員應符合甲方安全查核規定並應遵守甲方門禁管制規定(如禁止攜入智慧型手機、於營區指定吸菸處所吸菸)。
(2)窗台清洗:於甲方指定地點(依附件3施工位置明細表)於簽約日次日起20日曆天內配合甲方通知單所述規格數量完成施作報驗。
(3)鳥網架設:於甲方指定地點(依附件3施工位置明細表)俟「採購標的(2)窗台清洗」驗收合格後次日起依甲方通知單所述規格數量20日歷天內完成鳥網架設,施工前需與甲方現地會勘,並依甲方指定地點施作。
(4)上述為室外工程如遇天候因素影響,乙方可依通用條款第十三點於事發前後2日曆天內發文通知甲方辦理展延。
7.報價方式:採單價報價、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4 條之 1,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另除報價單(投標須知附錄六-1)外請另檢附分項報價單或將各項價格填於報價單內
8.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裝況,如經量測體溫超過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9.請檢附電子領標憑證(未檢附者於開標後三日內檢附)。
10.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高雄市旗山區華興路2號,07-699315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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