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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仁愛里保仁路195號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用電設備檢驗維護登記執照,並依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12條規定:「檢驗維護之登記維護範圍,在臺灣本島各縣(市)地區,以其所在地相鄰四縣(市)為限」,投標商於投標時檢附維護業之登記維護範圍文件,共同投標成員亦須檢附。
2.用電設備檢驗維護相關公(協)會證明,共同投標成員廠商亦須檢附。
3甲級電器承裝業.
4.餘投標須知第42點
其他:附加說明
一、現場投標廠商,請於投入標箱前,將標函打印時間後再投入,以避免後疑。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寄「高雄旗山郵政90272號信箱採購室收」,郵寄領取請附貼妥新台幣壹佰伍拾元整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另請於索標文件內書明購案案號並附新台幣壹佰元整標單工本費;凡未依規定領標者,本單位概不受理,並以回郵寄還索標文件。
2.親至高雄市其山區華興路2號「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索取(請於購買標單前30分鐘電話通知採購室07-6693155,以利標單製作),領標時間:上午0830至1130時,下午1330至1700時(非上班時間恕不受理)。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現金新台幣壹佰元整(電子領標免費,請多加利用)。
1.會客登記時間:開標前30-10分鐘(逾時不候)。
2.請於辦理登記前備妥主管機關核發附相片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等)以備開標及辦理會客查驗用。(進入標場開標請另外攜帶授權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3.受理機關: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電話:07-6693155;傳真:07-6693440;地址: 高雄市旗山區華興路2號。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並受理之。
5.履約地點:台北、新北、桃園、連江縣、臺中、苗栗、臺中大肚、澎湖、雲林、臺南、高雄、屏東、花蓮、臺東、宜蘭
6.履約期限:上半年於113年6月30日前完成(相關資料於7月15日前函文買方辦理驗收),下半年於112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關資料於11月15日前函文買方辦理驗收)。
7.本案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另除報價單(投標須知附錄六-1)外請另檢附分項報價單或將各項價格填於報價單內。
8.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時,應自行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裝況,如經量測體溫超過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將拒絕該員進入標場,並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9.請檢附電子領標憑證(未檢附者於開標後三日內檢附)。
10.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高雄市旗山區華興路2號,電話07-6693155,傳真07-6693440)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