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ushchu33@hot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仁愛里保仁路195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10/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通信:717台南仁德郵政90272號信箱;現場:台南市仁德區仁愛里保仁路19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現場投標廠商,請於投入標箱前,將標函打印時間後再投入,以避免後疑。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郵寄「台南仁德郵政90272號信箱採購室收」,郵寄領取請附貼妥新台幣壹佰伍拾元整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另請於索標文件內書明購案案號並附新台幣壹佰元整標單工本費;凡未依規定領標者,本單位概不受理,並以回郵寄還索標文件。
2.親至台南市仁德區仁愛里保仁路195號「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索取(請於購買標單前30分鐘電話通知採購室06-2694213,以利標單製作),領標時間:上午0830至1130時,下午1330至1700時(非上班時間恕不受理)。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下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現金新台幣壹佰元整(電子領標免費,請多加利用)。
二、【其他】:
1.會客登記時間:開標前30-10分鐘(逾時不候)。
2.請於辦理登記前備妥主管機關核發附相片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如國民身份證或駕駛執照等)以備開標及辦理會客查驗用。(進入標場開標請另外攜帶授權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3.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8年8月15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於108年8月18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10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受理機關: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電話:06-2694213;傳真:06-2884552;地址: 台南市仁德區仁愛里保仁路195號。
4.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並受理之。
5.履約地點:新北市泰山區
6.賣方應自簽約日之次日起30個日曆天(含)內將檢驗布料備妥至賣方產製標的物之工廠,並於檢驗單位出具檢驗報告合格後,由買方以書面通知賣方辦理標的物產製,賣方應於108年11月29日前將標的物送達交貨地點。
7.本案報價及決標方式採分項報價、總價決標,除報價單外請另檢附計畫清單或將各項價格填於報價單內。
8.預算尚未核定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核定後始決標生效。本案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符合採購法第52條決標原則之投標廠商,以保留方式辦理,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若預算未奉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1項7款規定不予決標:另本案囿於賣方履約工期及年度預算結報期程,如無法於108年8月30日前決標,則取消採購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台南市仁德區仁愛里保仁路195號,電話06-2694213,傳真06-288455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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