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8@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付現、現場繳納。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本案履約品質,訂定一定金額為新臺幣9萬4,92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三、投標廠商需符合公路法第34條第1、2、3、4 或5款所稱之客運業者,並依公路法第39條需檢附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發給之汽車運輸營業執照。
四、餘同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為第2次開標,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
2.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戰術管制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並受理之。
3.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11年5月25日,截標日為111年5月31日(廠商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其標封封面內容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製作,並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等標期7日,疑義期限為111年5月26日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11年6月6日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部(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4.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11年6月1日0910時前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抵達本聯隊大門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
5.領、投、開標問題,請洽萬凱寧小姐:(02)2732-6052#275200;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洪禎貴先生:(02)2732-6052#275245。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13巷29號;臺北大安郵政90254號信箱、電話:(02)2732-6052#275200、傳真:(02)2547-296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