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8@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付現、現場繳納。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本案履約品質,各組訂定一定金額之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會客室,洽承辦人收執)。2.通信投標:臺北郵政90254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3.當地主管機關核定之清除許可證及清運工具等相關資料。
4.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技術員」或「廢棄物處理技術員」合格證書及該名技術人員任職乙方公司之證明文件。
5.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
2.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戰術管制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並受理之。
3.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11年4月29日,截標日為111年5月3日(廠商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其標封封面內容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製作,並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截止投標或開標日),等標期5日,疑義期限為111年5月2日1700時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11年5月9日1700時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部(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4.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11年5月4日0910時前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抵達本聯隊大門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截止投標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或本機關另有公告者外,依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專區/颱風天等標期/公布之「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選擇適當之處理方式)。
5.領、投、開標問題,請洽萬凱寧小姐:(02)2547-4231/(02)2732-6052#275200;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蘇珊小姐:(02)2547-4231/(02)2732-6052#275145。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113巷29號;臺北郵政90254號信箱、電話:(02)2547-4231、傳真:(02)2547-296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