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I11004P011 已決標公告

空調器委商維護案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決標日:111/0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田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40,000
原始預算
$ 4,500,000
底價金額
$ 4,386,750
決標折數
94.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萬凱寧
聯絡電話 (02)2547423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36號
聯絡人 萬凱寧
聯絡電話 (02)25474231
傳真號碼 (02)25472960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8@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付現、現場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6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本案履約品質,訂定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36號(本聯隊值日官室,洽承辦人收執)。2.通信投標:臺北郵政90254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訂代碼「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丙等(函)以上。 (3)廠商或其受雇人、行業人員檢附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至少須有冷凍空調乙級及丙級技術士各1人以上。 (4)廠商納稅之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5)餘同「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為修訂後第3次開標,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 2.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戰術管制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並受理之。 3.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11年2月9日,截標日為111年2月15日(廠商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其標封封面內容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製作,並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等標期7日,疑義期限為111年2月10日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11年2月18日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部(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4.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11年2月16日0910時前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抵達本聯隊大門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 5.領、投、開標問題,請洽萬凱寧小姐:(02)2547-4231;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甯偉哲先生:(02)2547-423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36號;臺北郵政90254號信箱、電話:(02)2547-4231、傳真:(02)2547-296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萬凱寧
聯絡電話
(02)2547423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36號
聯絡人
萬凱寧
聯絡電話
(02)25474231
傳真號碼
(02)25472960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8@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3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付現、現場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6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四段3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本案履約品質,訂定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36號(本聯隊值日官室,洽承辦人收執)。2.通信投標:臺北郵政90254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經濟部編訂代碼「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丙等(函)以上。 (3)廠商或其受雇人、行業人員檢附專門技能之證明。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至少須有冷凍空調乙級及丙級技術士各1人以上。 (4)廠商納稅之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5)餘同「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為修訂後第3次開標,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 2.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戰術管制聯隊」,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並受理之。 3.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11年2月9日,截標日為111年2月15日(廠商應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本機關投標,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其標封封面內容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製作,並標示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生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等標期7日,疑義期限為111年2月10日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11年2月18日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部(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4.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11年2月16日0910時前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抵達本聯隊大門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 5.領、投、開標問題,請洽萬凱寧小姐:(02)2547-4231;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甯偉哲先生:(02)2547-423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戰術管制聯隊(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4段36號;臺北郵政90254號信箱、電話:(02)2547-4231、傳真:(02)2547-296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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