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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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無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檢附 E602011 冷凍空調工程業乙等登記證(含以上)及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例如曾完成空調器安裝及測試合格之證明(如驗收紀錄、結算證明書或其他可茲證明者等,前述任一證明文件含有裝備與器材名稱可供識別,若僅檢附契約者,則視為不合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為確保後續更新品安裝過程之技術人員安全保障,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 7 個日曆天(含)內依通用條款第 10 條(如清單附件 4)完成投保,並提供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繳費收據副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保險期間詳如通用條款第 10 條第 2 項第 6 款)、技術人員名冊、身分證及冷凍空
調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明影本各 1份,並填妥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承攬人開工前職業安全衛生會議紀錄(如清單附件 1),經甲方代理人審認同意後,始可進入施作安裝;另技術人員若有異動時,乙方應事前通知甲方代理人並一併檢附前述資料,以供甲方代理人審查,如乙方未按時提供,則未經審查人員不得施作安裝,乙方亦不得因人員未完成審查而要求延長履約期限。
(2)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 7 個日曆天內,提供施工圖說予甲方代理人審查(施工圖說需由冷凍空調合格技師簽證),審查合格後由甲方代理人函文或 email 通知乙方,乙方於接獲函文或 email 通知次日起 7 個日曆天內,向甲方代理人提送施工計畫書,並召開施工前協調會,會議記錄於會後 7 個日曆天內提送甲方代理人,甲方代理人審定後始可依核准施工圖說、施工計畫書及會議紀錄等資料進場施工及安裝。
(3)乙方應依甲方代理人審查合格之圖說、施工計畫書及會議紀錄等資料,進場執行既有主機、主機管路及舊品設備拆除工作,並應於 10 日曆天內完成拆除,同時將舊設備移置甲方使用單位指定位置,另相關拆卸零件須裝至塑膠盒加蓋並標示零件名稱及數量。
(4)乙方應於簽約日次日起 50 日曆天(含)內完成案內全數品項交貨,並函請甲方辦理驗收。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投標廠商報價單,請一併檢附本公告之空白標價清單填註分項報價金額〔如廠商分項報價超過本案公告(清單有價款)之分項預算,則依投標須知第44點規定判為不合格標〕。
5.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6.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7.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三、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如有打卡時鐘使用窒礙,可洽會客室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鈕先生;聯絡電話:02-25328311或1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傳真02-25328519,鈕先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