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E10025P012P 已決標公告

辦公室搬遷委外採購案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決標日:110/1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一一康馨搬家貨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96,726
原始預算
$ 2,603,090
底價金額
$ 2,305,219
決標折數
56.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先生
聯絡電話 (02)27386840#274408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作戰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聯絡人 王先生
聯絡電話 (02)27386840#274408
傳真號碼 (02)27327858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02@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為採購計畫清單項次1至4。 二、擴充之期間為原契約終止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萬 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及通信領標:新臺幣100元整/付現、現場繳納。2.電子領標:依系統規定加收服務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2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需具有汽車貨運業之營業執照。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納稅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驗收紀錄、結算證明書、付款發票或其他可茲證明者等,若僅檢附契約者,則視為不合格)。 5.駕駛大貨車及吊車人員應具有法定之合格執照。 6.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 2.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作戰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作戰指揮部」並受理之。 3.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10年11月23日,截標日為110年12月1日1700時止,等標期9日,疑義期限為110年11月25日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10年12月2日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部(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4.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10年12月2日0940時前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抵達本部大門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 5.領、投、開標問題,請洽王先生:(02)2732-6840#274408;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史先生:(02) 2732-6840#27440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先生
聯絡電話
(02)27386840#274408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作戰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聯絡人
王先生
聯絡電話
(02)27386840#274408
傳真號碼
(02)27327858
電子郵件信箱
purchase002@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為採購計畫清單項次1至4。 二、擴充之期間為原契約終止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萬 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場及通信領標:新臺幣100元整/付現、現場繳納。2.電子領標:依系統規定加收服務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2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2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需具有汽車貨運業之營業執照。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3.納稅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驗收紀錄、結算證明書、付款發票或其他可茲證明者等,若僅檢附契約者,則視為不合格)。 5.駕駛大貨車及吊車人員應具有法定之合格執照。 6.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開封方式採不分段開啟標封,投標資料全部投入同一標封 2.因受機關代碼限制,網頁提示為「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者,均改為「空軍作戰指揮部」,相關疑義、異議及押標金抬頭均需書名「空軍作戰指揮部」並受理之。 3.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細則第43條規定刊登公報日為110年11月23日,截標日為110年12月1日1700時止,等標期9日,疑義期限為110年11月25日前;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為110年12月2日前;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依採購法75條於決標後15日以書面送(寄)達本部(逾時或未具名者得不予受理)。 4.參加現場開標者請於110年12月2日0940時前攜帶授權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抵達本部大門以利作業,廠商未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之權利。 5.領、投、開標問題,請洽王先生:(02)2732-6840#274408;規格及後續履約問題,請洽史先生:(02) 2732-6840#27440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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