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ndtaf01@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經委購單位檢討履約品質維護,故辦理一定金額之履約保證金收繳。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郵政37-115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因公告字數限制,詳附加說明「交貨時間」內容。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如因交付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品或不實之軍用武器、彈藥及作戰物資,而遭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列入拒絕往來廠商者,不得為國軍採購機關之投標廠商、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期限(採購計畫清單備註第7點)
(一)應於試菜日檢附契約通用條款第10條所列保險項目之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
(二)甲方使用單位於決標後,擇期洽乙方辦理試菜。
(三)乙方接獲甲方使用單位下定通知後,應依通知內容完成履約。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一)廠商資格證明文件(詳如本公告廠商資格摘要及投標須知第42點)。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詳如投標須知附錄5)。
(三)投標須知附錄19「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需填妥及用印)。
(四)投標須知附錄21「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五)投標須知附錄22「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六)企劃書1式14份(詳如評審須知)。
(七)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三、現場投標:
(一)請投標廠商先行向本案承辦人員聯繫。
(二)進入現場投標地點藍天樓會客室時,請拿取右側「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勤處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填製,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紀錄時間,再續依檔案夾所附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招標文件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勤處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1201。傳真:02-253212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