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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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第一批(機場航空安全AI分析系統,清單詳如附件1):自簽約日次日起90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另該清單項次7「機場航空安全AI影像分析系統模組」不執行目視檢查,配合於性能測試驗證功能。
(2)第二批(光纖管道佈纜工程,清單詳如附件7):自簽約日次日起40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3)第三批(靶場訓練AI輔助分析系統,清單詳如附件4):自簽約日次日起180日曆天(含)內乙次將採購標的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另該清單項次10「靶場訓練AI輔助分析系統模組」不執行目視檢查,配合於性能測試驗證功能。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附錄十九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一)。
4.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5.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6.押標金。
7.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8.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三、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填寫完成後,於上班時間內(0800-1200、1330-1700)聯繫採購單位承辦人前往領取。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鐘先生;聯絡電話:02-253283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