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ndtaf01@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會客室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郵政37-115信箱或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會客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因公告字數限制,詳其他附加說明一交貨時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營業項目:須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E603130燃氣熱水器承裝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近2年曾承攬鍋爐設備採購)之文件(如全案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相關單位具完成履約證明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公告修訂採購清單備註第1點投標廠商資格(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營業項目:須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E603130燃氣熱水器承裝業。
一、交貨時間:
(1)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10日曆天內,依通用條款第10條完成投保作業,並將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逕送甲方審查;若乙方未依限提供投保資料不得施作,且不得要求延長履約期限。
(2)乙方應接獲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書面通知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含)內將採購標的(鍋爐、煙囪口、安全閥、瓦斯燃燒機 、電器控制箱)送達交貨地點完成交貨。
(3)乙方應自目視驗收合格日之次日起45個日曆天(含)內完成採購標的安裝作業。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附錄五。
3.切結書(一)。
4.投標廠商報價單附錄六-1。
5.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6.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
7.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二、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如有打卡時鐘使用窒礙,可洽會客室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五、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邱小姐;聯絡電話:02-25321201或02)。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勤處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1201。傳真:02-2532122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