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台北郵政90251附8號
電子郵件信箱
mndtaf01@mail.mil.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2樓會客室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1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2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會客室)
履約期限
簽約次日起10日曆天繳交保險文件餘詳清單備註第7點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需特定營業項目: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近年曾承攬鍋爐設備採購)之文件(如全案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相關單位出具完成履約證明之文件)。
(5)餘同「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請欲參與開標之人員應先確認自屬身體健康狀況,如有身體不適之情況,建議授權改由其他人員參加,本處屆時將於開標前實施額溫量測,溫度超過37.5度者謝絕進入標場,另本處開標室屬半密閉式空間,請參加開標人員應自行配戴口罩,避免感染,如有不便請見諒。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民國111年3月18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1年3月28日止。
3.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以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打卡鐘使用上窒礙,可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楊小姐(聯絡電話02-25321201)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4.投標時請併同檢附:電子領標憑證(未檢附者不判為不合格標,惟投標廠商仍應依機關通知提供)。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勤處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1201。傳真:02-2532122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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