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ndtaf01@mail.mil.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狀態
招標期限標準第八條第一項情形重行或續行第一次或以後各次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2樓會客室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1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3/2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2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台北郵政37-115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
3.餘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請欲參與開標之人員應先確認自屬身體健康狀況,如有身體不適之情況,建議授權改由其他人員參加,本處屆時將於開標前實施額溫量測,溫度超過37.5度者謝絕進入標場,另本處開標室屬半密閉式空間,請參加開標人員應自行配戴口罩,避免感染,如有不便請見諒。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民國109年12月24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9年12月31日止。
3.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以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打卡鐘使用上窒礙,可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邱先生(聯絡電話02-25321201)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4.投標時請併同檢附:電子領標憑證、投標須知附錄十九切結書(1)、附錄二十二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未檢附者不判為不合格標,惟投標廠商仍應依機關通知提供)。
5.履約期限:依下列期程:
(1)乙方應於簽約日之次日起90日曆天(含)內出具清單第1、2項「光生物安全性CNS15592及CNS15438或15829檢驗合格報告」,第3、4項「光生物安全性CNS15592、CNS14115及CNS14335檢驗合格報告」,檢測報告合格日期須於簽約日之後,所須檢驗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並函送甲方代理人審查。
(2)第1批限110年5月30日、第2批限110年9月30日前完成交貨(交貨品項及數量由甲方代理人以書面通知為主)。
6.案內標的為財物交貨均不需安裝,並採開口式契約作業模式,以公告預算為採購上限,依決標金額製作單價,並以實際交貨數量計價付款。
7.計畫清單品項修訂內容如下(詳如修訂對照表):
(1)項次2「2呎T5-LED燈管」規格原訂4呎,修訂為2呎。
(2)項次3「LED嵌燈」原訂4000K之總光通量22001m,6000K之總光通量24001m,分別修訂為4000K之總光通量12001m,6000K之總光通量14001m。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勤處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1201。傳真:02-2532122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