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C13017P009 已決標公告

庫儲警監系統及設備維護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決標日:112/08/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阿凡達企業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1,300
原始預算
$ 2,200,000
底價金額
$ 1,755,656
決標折數
84.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532831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5328311
傳真號碼 (02)253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67A00_12@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權利,預計後續擴充可視乙方履約情況最多辦理擴充 2 年,預估金額為新臺幣 2,200,000元整(115 年度為新臺幣 1,100,000 萬、116 年度為新臺幣 ,100,000 萬),屆時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項第 7 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整,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1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2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字數限制,於附加說明填註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履約期限自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若逾 113 年 1 月 1 日簽約,其效期為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清單項次第 1 項契約價金按比例縮減)。 (2)清單項次 1:定期維護為乙方接獲訂購單之次日起 90 日曆天內、緊急叫修期限為乙方接獲訂購單(附件1)之次日起 3 日曆天內,完成維護(含修繕)。 (3)清單項次第 2 至 34 項:乙方於接獲更換品項之訂購單次日起 30 日曆天內統一交貨至甲方使用單位(岡山庫),並與甲方使用單位(岡山庫)簽署接收單(如清單附件 2)後始完成交貨作業,再由乙方檢附該次接收單向甲方代理人以正式書函方式報請驗收。 (4)本契約於簽約後 20 日曆天內乙方須完成各履約地點現勘(聯絡方式如清單備註 8.交貨地點),並於完成現勘後配合甲方代理人召開履約前置協調會議,乙方須藉由自身技術及專業度於該會議中,研討各甲方使用單位針對案內清單品項第 2 至 34 項次辦理品項汰換或性能提升之優先順序,並建議訂購數量供甲方代理人及甲方使用單位參考運用。 (5)案內所稱乙方接獲通知日係指訂購單以書面(信函或傳真方式)送達乙方之接收日。 (6)乙方應於簽約後 10 日曆天內檢附雇主責任險、第三責任險保險及安裝工程綜合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EC13017P009 採購計畫清單出具之保險證明 1 份及繳費收據副本 1 份。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投標廠商報價單,請一併檢附本公告之空白標價清單填註分項報價金額〔如廠商分項報價超過本案公告(清單有價款)之分項預算,則依投標須知第44點規定判為不合格標〕。 5.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6.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三、押標金繳納:倘採線上電子繳納押標金,後續退還作業程序需7工作天(含入帳),如有不便敬請見諒或請改採其他方式繳納;餘請參閱投標須知第30點相關規定辦理。 四、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如有打卡時鐘使用窒礙,可洽會客室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五、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林小姐;聯絡電話:02-25328311或1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傳真02-25328519,林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532831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5328311
傳真號碼
(02)253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67A00_12@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權利,預計後續擴充可視乙方履約情況最多辦理擴充 2 年,預估金額為新臺幣 2,200,000元整(115 年度為新臺幣 1,100,000 萬、116 年度為新臺幣 ,100,000 萬),屆時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項第 7 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方式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整,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8/21 17:00
開標時間
112/08/22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字數限制,於附加說明填註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履約期限自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若逾 113 年 1 月 1 日簽約,其效期為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清單項次第 1 項契約價金按比例縮減)。 (2)清單項次 1:定期維護為乙方接獲訂購單之次日起 90 日曆天內、緊急叫修期限為乙方接獲訂購單(附件1)之次日起 3 日曆天內,完成維護(含修繕)。 (3)清單項次第 2 至 34 項:乙方於接獲更換品項之訂購單次日起 30 日曆天內統一交貨至甲方使用單位(岡山庫),並與甲方使用單位(岡山庫)簽署接收單(如清單附件 2)後始完成交貨作業,再由乙方檢附該次接收單向甲方代理人以正式書函方式報請驗收。 (4)本契約於簽約後 20 日曆天內乙方須完成各履約地點現勘(聯絡方式如清單備註 8.交貨地點),並於完成現勘後配合甲方代理人召開履約前置協調會議,乙方須藉由自身技術及專業度於該會議中,研討各甲方使用單位針對案內清單品項第 2 至 34 項次辦理品項汰換或性能提升之優先順序,並建議訂購數量供甲方代理人及甲方使用單位參考運用。 (5)案內所稱乙方接獲通知日係指訂購單以書面(信函或傳真方式)送達乙方之接收日。 (6)乙方應於簽約後 10 日曆天內檢附雇主責任險、第三責任險保險及安裝工程綜合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EC13017P009 採購計畫清單出具之保險證明 1 份及繳費收據副本 1 份。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一)。 4.投標廠商報價單,請一併檢附本公告之空白標價清單填註分項報價金額〔如廠商分項報價超過本案公告(清單有價款)之分項預算,則依投標須知第44點規定判為不合格標〕。 5.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6.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三、押標金繳納:倘採線上電子繳納押標金,後續退還作業程序需7工作天(含入帳),如有不便敬請見諒或請改採其他方式繳納;餘請參閱投標須知第30點相關規定辦理。 四、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如有打卡時鐘使用窒礙,可洽會客室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五、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林小姐;聯絡電話:02-25328311或1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傳真02-25328519,林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8/21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