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67A00_12@mail.mil.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4/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履約期限
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PT6 系列發動機)之承做文件(如:驗
收紀錄、結算證明書、付款發票或其他可茲證明者等,若僅檢附契約文件者,則視為不合格)。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9 年 4 月 29 日工程企字第 1090100288 號函示機關得依個案情形於招標文件規
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該機關採購之限制廠商:玖暉有限公司、竣達企業有限公
司。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
(1)本案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契約預估貨款總價若於有效期內用罄,亦為契約終止日。如訂購日於契約有效期限內,雖交貨期已逾契約有效期限,乙方仍需依約完成交貨;另依本契約之保固條款、履約保證及其他依各條規定等,在未通知結案前,仍屬有效。
(2)各訂單履約期限:甲方使用單位簽發訂單時,應依該訂單內之品項價目冊或報價單所載最長交貨日(LT)加計 45 日曆天為該訂單交貨期限,並載明於訂單內,乙方應於訂單生效日之次日起,依訂單所載交貨期限乙次完成交貨。
2.投標時請於標封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3)報價單請檢附「附錄六-2」 以「折扣率」報價。
3.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2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以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打卡鐘使用上窒礙,可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鄭小姐(聯絡電話02-25328311、02-25328313)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4.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會議)時,應配合機關量測體溫及填寫切結聲明書等防疫預防作為,並自備口罩於會議中全程配戴,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體溫超過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或切結內容有異常情況,則禁止進入標場。
5.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13,傳真:02-25328519,鄭小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