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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會客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本案履約品質,收取一定金額25萬元整作為履約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履約期限
因系統字數限制,請參閱附加說明欄及清單註7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餘同「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如:驗收紀錄、結算證明書、付款發票或其他可茲證明者等,若僅檢附契約者,則視為不合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時請於標封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2履約期限:
(1)契約有效期限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若無法於 111 年 1 月 1 日前決標則自簽約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另本契約預估貨款總價若於有效期內用罄,亦為契約終止日。如訂購日於契約有效期限內,雖維護期程已逾契約有效期限,乙方仍須依約完成維護作業。
(2)乙方應於接獲訂購單(如清單附件 2)之日起 2 日內用印回傳甲方代理人(未回傳以甲方代理人傳真後第 2 天計),履約期限皆以開工申請書之完工日期加計 2 日計算。
(3)乙方執行工作項次七環境巡管維護時,如有項次一至六所列情形,乙方須向甲方使用單位出具開工申請書,註明開、完工日期及工作天數,經甲方使用單位審查同意後施作。
3.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2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以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打卡鐘使用上窒礙,可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蘇先生(聯絡電話02-25328311、02-25328313)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4.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會議)時,應配合機關量測體溫及填寫切結聲明書等防疫預防作為,並自備口罩於會議中全程配戴,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體溫超過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或切結內容有異常情況,則禁止進入標場。
5.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13,傳真:02-25328519,蘇先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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