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C11041P032 已決標公告

PT6A-25A發動機零附件開放式供售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決標日:110/1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始公告未揭露得標廠商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934,250
原始預算
$ 49,934,2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6 - 航空器, 太空船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小姐
聯絡電話 (02)2532831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邱小姐
聯絡電話 (02)25328311
傳真號碼 (02)253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67A00_12@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10/20
原公告日 110/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會客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25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6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2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36306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系統字數限制,於附加說明欄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餘同「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 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美系軍用飛機或發動機所需零附件供售及承作或其他相關證明 文件,如驗收紀錄、付款發票或結案證明文件等佐證(非公務機關所出具結案證明文件,應同時出具公證證明、付款發票或完稅證明),僅檢附契約文件者,非屬前述證明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 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 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規定通知後,尚未依第 102 條第 3 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招標機關得逕認 定為廠商資格不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次修訂採購計畫內容增列免稅條款,詳採購清單18備註第17點。 2.履約地點:乙方應於接獲訂單次日起 180 日曆天(含)內將採購標的乙次送達完成交貨。 3.請於標封內一併檢附下列文件: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4.現場投標:請廠商於投標前,先行聯繫本案承辦人,並依規定戴上口罩,至藍天樓會客室時,配合機關量測體溫及填寫切結聲明書等防疫作業,於填寫妥「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一併遞交標封,屆時以「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之「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任何窒礙,請洽本案承辦人邱小姐(聯絡電話02-25328311、02-25328313)協處】。 5.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會議),請先行聯繫本案承辦人,並依規定戴上口罩,至藍天樓時,配合機關量測體溫及填寫切結聲明書等防疫作業,於會議中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體溫超過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或切結內容有異常情況,則禁止進入標場。 6.倘採線上電子繳納押標金,後續退還作業程序需7工作天以上(含入帳),如有不便敬請見諒,或請改採其他繳納方式。 7.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13,傳真:02-25328519,邱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小姐
聯絡電話
(02)25328311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邱小姐
聯絡電話
(02)25328311
傳真號碼
(02)253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67A00_12@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0/10/20
原公告日
110/10/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會客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10/25 17:00
開標時間
110/10/26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2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90536306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系統字數限制,於附加說明欄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及納稅證明,餘同「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 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美系軍用飛機或發動機所需零附件供售及承作或其他相關證明 文件,如驗收紀錄、付款發票或結案證明文件等佐證(非公務機關所出具結案證明文件,應同時出具公證證明、付款發票或完稅證明),僅檢附契約文件者,非屬前述證明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 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 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第 1 項規定通知後,尚未依第 102 條第 3 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招標機關得逕認 定為廠商資格不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次修訂採購計畫內容增列免稅條款,詳採購清單18備註第17點。 2.履約地點:乙方應於接獲訂單次日起 180 日曆天(含)內將採購標的乙次送達完成交貨。 3.請於標封內一併檢附下列文件: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二「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4.現場投標:請廠商於投標前,先行聯繫本案承辦人,並依規定戴上口罩,至藍天樓會客室時,配合機關量測體溫及填寫切結聲明書等防疫作業,於填寫妥「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一併遞交標封,屆時以「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之「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任何窒礙,請洽本案承辦人邱小姐(聯絡電話02-25328311、02-25328313)協處】。 5.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會議),請先行聯繫本案承辦人,並依規定戴上口罩,至藍天樓時,配合機關量測體溫及填寫切結聲明書等防疫作業,於會議中全程配戴口罩,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體溫超過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或切結內容有異常情況,則禁止進入標場。 6.倘採線上電子繳納押標金,後續退還作業程序需7工作天以上(含入帳),如有不便敬請見諒,或請改採其他繳納方式。 7.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13,傳真:02-25328519,邱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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