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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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1/2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其他: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詳清單備註7。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餘詳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請於投標須知附錄六『投標廠商報價單』書明各分項單價、分項預估總價。分項預估總價加總後以國字大寫填入全案預估總價。
2.本案併列得標廠商方式:除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外,其他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依其標價由低至高詢問是否願比照得標廠商之報價(各項單價)承攬,併列家數以3家為限(不含得標廠商),若標價相同且逾併列家數時,則以抽籤方式決定。
3.本案如有電子領標之廠商,應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審查。
4.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8年12月16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1項第3款所定期限,以書面提出異議,本案異議提出期限至108年12月23日止。受理機關: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13,傳真:02-25328519,郭小姐)。
5.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6.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7.檢舉信箱:臺北市調查處:電話02-27328888,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餘詳如投標須知第57條聯絡資料。
8.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9.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以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打卡鐘使用上窒礙,可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郭小姐(聯絡電話02-25328311、02-25328313)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10.本案修訂內容為調整採購標的項量、金額及刪除後續擴充事項等,詳細內容請詳閱公告之招標文件。
11.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13,傳真:02-25328519,郭小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