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fmsc8311@yahoo.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標的如未能於契約屆滿前完成次年度招標訂約作業,得擴充預估數量7,500公斤,屆時請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商辦理採購,以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12/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 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本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 2. 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履約期限
自108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部屬軍事機關,因特殊需求已訂定契約範本使用。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納稅證明、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1.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014,000元整(含稅)
2.本案如有電子領標之廠商,請於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審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7年9月13日前以書面提出;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提出,等標期不足10日者,以10日計算(如最後1日遇例假日,則順延至次1工作日);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第1項第3款所定期限,以書面提出異議。受理機關:空軍保修指揮部:電話02-5328311、傳真02-5328519,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5.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8,傳真:(02)85099469。
6.檢舉信箱:臺北市調查處:電話02-27328888,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餘詳如投標須知第57條聯絡資料。
7.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8.現場投標:投標廠商請於進入本部會客室時先行打印時間,以確定投標時間【如有打印時間相關問題,可逕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聯絡電話02-25328311、02-25328313】。
9.餘未盡事宜均按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電話02-25328313、傳真02-25328519,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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