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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可續約二次。每次(12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3641臺中市清水區和睦路二段30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9神岡郵政62號信箱或逕送436臺中市清水區和睦路二段305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
① 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② 廠商納稅證明(或最近一期)。
③ 餘同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品名及規格 單位 預估數量
107-109年第三人意外責任保險 月 35
1.詳如第三人公共意外保險範圍及理賠保額明細表。
2.每年預估6萬5000人次、一桿進洞約15-20人次、意外險約5-10次、斷桿約120次、其他風險請自行評估。
3.3.本球場長度約7070碼。
4.僱主人數約160人(含桿弟)。
二、 投標及開標方式:採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三、 報價及決標方式:採總價決標。
四、 決標原則:本案為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五、 押標金: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免收押標金。
六、 履約保證金:決標金額百分之十,俟履約完成無待解決事項符合發還條件,一次無息退還。
七、 交貨時間:本案依下列期程交貨:自107年2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依保險法規一年一保單(可續約二次)。
八、 交貨地點:清泉崗高爾夫球場總務組 承辦人:陳雪彩 04-26200134轉25 。
九、 檢驗方法:
1.廠商於契約簽訂日一日前提供球場保險批單,經球場依採購清單「保險範圍及理賠保額明細表」核對是否相符。
2.廠商須依公共意外保險、僱主意外責任保險各十份申請表單簽訂契約時交予球場備用,日後減少隨時補齊。
3.廠商理賠期限為申請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4.驗收不合格,球場得辦理複驗(以一次為限),並限7日內完成改正。
十、 付款方式:依契約總價區分每個月付款,每月10日前付款乙次(滙款或支票),如遇例假日順延至球場上班日,未能整除餘款併最後一期付清,本案預算若無法如期分配,將俟預算核定後再行辦理付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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