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EL75414398201010 招標中 (剩 13 天)

花蓮地區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暨監造技術服務案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公告日:115/06/22 截止日:115/07/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8,635,478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0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機關代碼 3.5.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馬鈺泰
聯絡電話 (02)25328311#675449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馬鈺泰
聯絡電話 (02)25328311#675449
傳真號碼 (02)253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mndtaf03@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8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限期116年9月30日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例如:於截止投標日前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承做文件,如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監造(不限同一契約)委託技術服務之證明(共同投標廠商至少一家檢附)】(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發票、驗收合格紀錄,僅檢附契約為不合格)。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或無退票記錄證明(最近三年內)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信用證明(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應檢附)。
附加說明 一、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登記許可文件;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2.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 3.「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2。(如附錄十九之廠商切結書,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 4.「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附錄二十二,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 5..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6服務建議書10份。 7.如為共同投標須檢附附錄三-共同投標協議書。 二、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監造服務之「『建築師』及『土木技師』及『電機技師』及『水土保持技師』」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4家為原則,共同投標(含代表廠商)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廠商如有未具前述資格者,為不予決標對象,餘祥投標須知第42點。 三、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如有打卡時鐘使用窒礙,可洽會客室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馬先生;聯絡電話:02-25321610#675446、02-253283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傳真02-25328519,馬先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5.4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馬鈺泰
聯絡電話
(02)25328311#675449
機關代碼
3.5.49
單位名稱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馬鈺泰
聯絡電話
(02)25328311#675449
傳真號碼
(02)253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mndtaf03@mail.mil.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4.與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8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限期116年9月30日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例如:於截止投標日前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承做文件,如同性質或相當工程之規劃設計及監造(不限同一契約)委託技術服務之證明(共同投標廠商至少一家檢附)】(檢附之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發票、驗收合格紀錄,僅檢附契約為不合格)。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或無退票記錄證明(最近三年內)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信用證明(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均應檢附)。
附加說明
一、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登記許可文件;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2.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 3.「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2。(如附錄十九之廠商切結書,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 4.「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如附錄二十二,投標廠商及共同投標成員均須提供)。 5..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6服務建議書10份。 7.如為共同投標須檢附附錄三-共同投標協議書。 二、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規劃設計、監造服務之「『建築師』及『土木技師』及『電機技師』及『水土保持技師』」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同時具上揭資格者亦得單獨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4家為原則,共同投標(含代表廠商)或單獨投標之任一廠商如有未具前述資格者,為不予決標對象,餘祥投標須知第42點。 三、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如有打卡時鐘使用窒礙,可洽會客室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四、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馬先生;聯絡電話:02-25321610#675446、02-253283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傳真02-25328519,馬先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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