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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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廠商報價總金額 5 %繳交(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7/06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簽約日次日起10工作天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100工作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需為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
附加說明
本次為修訂後第1次公告,需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案內修訂標單品項規格及施工說明書圖等。
一、疑義、異議期限:本案疑義期限至115年5月7日止,異議期限至115年5月15日止。
二、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如案訂定屬履約能力資格文件亦請一併檢附)。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投標廠商報價單。
4.預算金額1,000萬元以上之工程採購,適用「工程電腦估價系統」,應檢附標單紙本如下: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及單價分析表。
5. 附錄十九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一)。
6.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7.附錄二十二「禁用大陸地區、香港、澳門產製品切結書」(需填妥及用印)。
8.押標金。
9.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三、押標金繳納:倘採線上電子繳納押標金,後續退還作業程序需10工作天(含入帳),如有不便敬請見諒或請改採其他方式繳納;餘請參閱投標須知第30點相關規定辦理。
四、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填寫完成後,於上班時間內(0800-1200、1330-1700)聯繫採購單位承辦人前往領取。
五、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另有相關疑問可電洽承辦單位詢問(萬小姐;聯絡電話:02-25321610#675444或02-2532831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傳真02-25328519,萬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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