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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配合國軍官兵役制度朝向「全募兵制」政策推動,故辦理職務宿舍規畫整新作為
與配套措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臺幣145萬1,45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現場投標: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2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履約期限
全案限期於112年10月31日前完工(含設計及施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案應由依法設立之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投標,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未具備下列之其中任何一類者,為不予決標對象。共同投標成員包括:
(1)建築師事務所。
(2)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或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除建築師依據建築法執行專案管理,投標廠商共同提出之廠商或其受雇從業人員之專門技能證明應依「各科技師職業範圍」規定,具有相關科別專門技能證明,如下列項次(擇一):
(1)土木工程:土木工程科(依「技師執業範圍」規定辦理)。
(2)電機工程:電機工程科(依「技師執業範圍」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一、投標時請於標單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
4.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5.廠商資格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餘詳見本公告之廠商資格摘要)。
二、押標金繳納:倘採線上電子繳納押標金,後續退還作業程序需7工作天(含入帳),如有不便敬請見諒或請改採其他方式繳納;餘請參閱投標須知第30點相關規定辦理。
三、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二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投標廠商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如有打卡時鐘使用窒礙,可洽會客室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四、本案允許共同投標,符合全部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另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不超過四家為原則,並須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投標廠商各成員(含代表廠商)並應具備至少一項營業項目或其等級。共同投標廠商之組成未符合具備之資格需求者,不得為決標對象。
五、其餘未盡說明事項;投標、開標相關疑問請電洽02-25318311陳先生;廠商資格及施工相關疑問請電洽07-6691158#776427。
六、本案為第3次(修訂後第1次)開標,需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3;傳 真02-25328519,陳先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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